一、起草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国家法制统一,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区文广旅局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济管办明电〔2025〕5号)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起草过程
在文件起草时,通过学习《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济管办明电〔2025〕5号)等要求,下发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广旅局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要求机关各科室重点清理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有关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不存在、工作任务已完成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的;注意涉企执法事项合规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违法设定收费罚款检查查封事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三、主要内容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清理结果如下:济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济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济源市村级文化管理员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文广新〔2018〕98号)等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中共济源市委宣传部、济源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济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济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级)建设和服务规范的通知(济文广新〔2017〕129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
解读单位: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
解读人:贾红松 联系方式:0391-6633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