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210/2020-0011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标  题:
​ 济源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济源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图书馆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好公共图书馆事业,构建布局合理、发展均衡、覆盖面广、全面开放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体系,是保障和维护好全市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深化全民阅读,在全市积极培育“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风尚,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读书需求,打造城市“15分钟阅读文化圈”,结合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的相关要求及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原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体育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推进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文公共〔2017〕30号)和《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基本标准的通知》(豫文旅公共〔2019〕6号)文件精神,实行全市范围内的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从总体目标、建设模式、责任主体、运行管理、服务标准等方面进行规范,旨在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障全市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市图书馆现有优质文化资源向基层倾斜和延伸,提高市民在公共文化服务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全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成立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市文广旅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市图书馆馆长为副组长,市文广旅局相关业务科室、市图书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为成员单位。

三、工作思路及建设目标

以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全市人民基本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坚持公共服务均等化原则,构建市、镇(街道)和村(居、社区)三级公共图书馆资源共享机制。以市图书馆为总馆,在镇(街道)设立分馆,选取部分人流量较大的村(居)农家书屋和社区图书室作为服务点,打通行政层级和区域划分,实现全市范围内场地、人才、文献、服务等资源的共建共享。

2020年12月31日前,建成16个符合标准的镇(街道)图书馆分馆和10个符合标准的村(居、社区)基层服务点。基层服务点的选取采取镇(街道)申请、市文广旅局和市图书馆选定的方式。

四、建设标准

(一)馆舍建设标准

市图书馆要继续保持国家一级图书馆的水平,进一步完善功能,改善提升办馆条件,增加文献资源总量,努力提高服务覆盖范围;镇(街道)图书馆分馆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统一使用“济源市图书馆XX镇(街道)分馆”名称,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规格标牌;设置在农家书屋和社区图书室的基层服务点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统一使用“济源市图书馆XX村(居、社区)基层服务点”名称,在醒目位置悬挂统一规格标牌。以上馆舍均应配备无障碍设施。

(二)功能配置标准

市图书馆要符合或达到国家一级图书馆的配置标准。设在镇(街道)的图书馆分馆要有书架、报刊架、阅览桌椅、电脑、独立接入的计算机网络(宽带不低于4兆)等基本配置,要集中整合书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等功能区,配置办证设备、防盗设备、自助借还设备等;拥有纸质图书不低于3000册,其中适合少年儿童的读物不少于总量的1/3,满足出版物陈列、图书借阅、电子阅览、市馆信息资源下载等服务项目开展的基本条件。设置在农家书屋和社区图书室的基层服务点纸质图书不少于1500册,品种不少于500种,其中适合少年儿童的读物不少于总量的三分之一,满足出版物陈列、借阅、管理的基本条件。详细功能配置由市总馆负责解释。

市、镇(街道)两级公共图书馆要建立和使用统一的自动化业务管理系统,市图书馆与各镇(街道)图书馆分馆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实行统一检索,实现书目资源和数字资源的共建共享。

(三)活动开展标准

市图书馆要围绕“全民阅读”的主题,每年开展总分馆体系的阅读活动(讲座、展览、报告会、读者沙龙、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6次。设在镇(街道)的图书馆分馆累计每年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讲座、读书会、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6次,公益性培训不少于12次。设置在农家书屋和社区图书室的基层服务点累计每年开展全民阅读活动(讲座、读书会、阅读推广活动等)不少于4次,公益性培训不少于6次。

(四)人员配备及开放时间标准

市图书馆开放时间每周不低于56小时。镇(街道)图书馆分馆应配备不少于1名工作人员,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42小时。基层服务点由村(居、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文化管理员负责管理,每周开放时间不低于36小时。

鼓励有条件的镇(街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镇(街道)分馆和基层服务点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增加开放时间。估计各镇(街道)招募文化志愿者参与图书馆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各项服务的开展。

五、运行模式及责任分工

(一)按照总馆的业务模式,实施全市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建设业务流程模式。以市馆为依托,在各镇(街道)图书馆分馆建设业务终端,组建全市统一的业务管理平台。

(二)在总分馆模式下,暂不改变各分馆的财政来源、人员隶属等关系,总馆和分馆的各类资源、资产仍归各主体所有。总馆主要负责业务平台建设,各分馆在统一业务平台下开展自身业务建设和读者服务工作,基层服务点室在各分馆指导下开展业务。

以后视国家相关政策具体实行。

(三)市文广旅局统筹协调全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工作。

市图书馆是总分馆体系建设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整合全市公共阅读等资源,实行总馆主导下的文献资源统一采购、统一编目、统一配送、通借通还和人员的统一培训等服务,加快总分馆之间文献资源周转速度,最大限度地满足读者需求。具体负责制定关于文献“统一采购”(经费如何统筹使用)、异地归还图书处置办法、运行经费保障措施、人才队伍保障措施等配套的制度设计,并组织实施;负责建立具备“总分馆管理”模块和功能的统一网络信息与业务管理平台,提供网络系统的技术支持和维护,强化总分馆之间信息存取和利用;负责区域内分馆业务的指导与提升、监管与考评,组织相关人员的岗位培训和业务指导。

各镇(街道)负责协调建设用房,配备管理人员,做好各分馆、服务点的日常运转和维护。

各镇(街道)分馆要按照总馆的统筹安排和业务指导,制定分馆工作计划,配合总馆开展总分馆服务体系建设。要认真完善平台体系,配合开展品牌活动,推行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服务,及时向总馆反馈基层需求和分馆工作情况,对基层服务点进行业务指导。

各基层服务点要服从总馆和分馆的业务指导和统筹安排,按照统一的管理制度和服务规范开展服务,推动各类公共文化服务向农村和社区延伸。及时向分馆反馈群众需求和基层服务点工作情况,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六、工作步骤

根据前期市文广旅局调研摸底情况,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2020年6月15日前,市图书馆完成全市图书馆总分馆制配套的制度设计。各镇(街道)在本辖区选取人流量较大的村(居、社区)作为备选基层服务点,并在市图书馆统一业务指导下,完成与总馆的业务对接,确定场地、功能分区和管理人员。

(二)2020年7月底前,市文广旅局组织市图书馆、各镇(街道)参观学习先进地市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经验。

(三)2020年8月底前,市图书馆完成具备“总分馆管理”模块和功能的统一网络信息与业务管理平台搭建、人员培训等工作。各镇(街道)完成本辖区分馆和基层服务点的标牌悬挂完善,书架、桌椅等基础设施配备。

(四)2020年10月底前,市图书馆完成总分馆体系“通借通还”相关设备采购。各镇(街道)配合市图书馆完成本辖区分馆和基层服务点的现有图书编目、补充图书采购和上架工作。

(五)2020年11月底前,各镇(街道)对照建设标准查漏补缺,全面完成辖区内图书馆分馆和基层服务点建设,达到各项建设标准。

(六)2020年12月底前,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对各分馆、基层服务点建设和服务开展情况组织验收。

七、保障措施

(一)图书配备方面

1.图书编目:市财政统一预算图书编目资金,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联系专业人员对各镇(街道)分馆和选定的基层服务点的现有图书进行编目。

2.补充图书采购:市图书馆结合建设标准中对图书类别的要求和各镇(街道)、选定的村(居、社区)现有图书情况,列出需补充的图书种类;各镇(街道)负责图书采购、上架,采购时尽量选择带编目的图书;市文广旅局将对各镇(街道)拨付购书资金以奖代补。

(二)人员管理方面

1.人员配备:各镇(街道)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与编内人员调配相结合的方式,为辖区内图书馆分馆配备至少1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分馆日常免费开放,确保开放时间达标。基层服务点由各村(居、社区)文化管理员负责管理。

2.人员培训:市图书馆负责对分馆、基层服务点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人员实行持证上岗。

(三)系统完善及设备配备方面

1.资金来源:市级财政统一预算图书馆总分馆建设中所需的管理平台、设施设备、资源建设等项目经费。

2.设备采购:市文广旅局、市图书馆负责统一采购。

3.设备安装和调试:各镇(街道)配合市图书馆对分馆和辖区内基层服务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确保实现全市范围内的“通借通还”功能。

(四)日常运行方面

1.规章制度:市图书馆负责研究制定总分馆制配套的相关制度措施。各镇(街道)根据市图书馆的制度措施,具体研究制订分馆和基层服务点服务规范、考评办法,提升服务效能。

2.图书流通:市财政拨付图书流通所需的物流费用,并将其纳入市图书馆总分馆制日常运行专项经费进行管理。市图书馆制定图书流通制度,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实现总分馆图书的定期流通。

3.各图书馆分馆、基层服务点的年终考核由市文广旅局牵头,市图书馆具体组织实施。参照文旅部、省文旅厅相关要求,主要考核免费开放时间、业务量、群众满意度等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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