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文化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为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队伍建设,有效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按照我局下达的《关于组织开展市级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第三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经各镇(街道)推荐申报、专家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三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8名,现予以公布。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承载者和传递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态传承的代表性人物。各单位要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努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附件:第三批济源市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