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河南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有关决议的重要举措,是河南省公共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对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具有重要意义。《条例》自2022年12月1日施行以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通过各类活动、讲座、座谈等多种形式,推动《条例》的深入学习和全面贯彻,不断推进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擦亮“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招牌,促进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更高的对美好文化生活的需求。现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开展情况
济源被命名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以来,坚持动态管理,坚决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和《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标准化、高质化建设,初步建立起网络健全、结构合理、规范管理、运行有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强化顶层设计,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纳入济源市总体战略发展工作布局,城市书房被列入全市十大惠民项目,成立了济源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和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行动专班,“公共文化”工作每年列入示范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综合目标考核方案。二是相继出台了《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济源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乡村文化合作社运行管理的意见》、《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镇(街道)综合性文化站评估定级办法(试行)》、《关于推动济源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形成统一协作、资源共享、融合发展、服务高效的工作局面。三是引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针对市—镇—村三级公共文化服务出台的系列制度和文件,提出“十个一,五个有”服务标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级)建设和服务规范》作为全省首个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类标准,在中国文化报、河南日报、河南公共文化等媒体平台同步宣传推广。
(二)推进配套提升,履行保障责任。一是持续加大公共文化资金投入,全市公共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稳步提高。2021年至2023年,示范区本级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资金投入3950.8万元,实现了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及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100%。不断加大公共文化服务购买,持续优化文化服务配送内容,搭建完善数字化平台,整合全市文化文艺类节目资源,实现了数字化服务配送。二是根据《条例》中关于保障和促进措施的相关规定,完善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多层面组织学习贯彻《条例》内容和释义,实现了全市公共文化干部学习培训全覆盖。三是公共文化服务队伍持续壮大,在每个镇、街道、产业集聚区培养文化宣讲员,每年组织培训200余次,组织文艺活动5余次;自发组织的民间文艺团队1582个,打造志愿服务点114个,文化志愿者29921人;发布完成志愿服务项目2988个,8900多名志愿者累计开展文化志愿服务活动超过100个小时。
(三)创新服务模式,完善服务供给。一是逐步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供给体系,镇(街道)文化站、图书馆分馆等公共文化场馆每周开放时间均超过 42 小时,同时增设了错时、延时开放服务。打造了“济渎之韵”、“文化润童心”、“悦读分享汇”等系列城乡文化服务品牌。形成“文化运营专员+文化配送”模式,极大拉近与群众的关系。依托“济源文化云”,文化馆和16个镇(街道)分馆全部实现线上化,推出线上直播等,缩小了城乡公共文化服务差距。镇村两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年组织开展群体文化活动3000余场次,受益群众11万人次。二是深入推进群众文化文艺品牌打造,全年投入1000余万元开展送戏下乡、舞台艺术送农民等活动,免费演出优秀舞台剧目222场,以政府补贴模式开展“中原文化大舞台”、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活动;广泛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保证活动覆盖全市、贯穿全年;提升文化精品创作水平,推出扶贫豫剧《山路弯弯》、音乐剧《愚公移山》等一批优秀文艺作品。三是持续推动新时代公共文化数字化、精准化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委托运营,充分利用互联网5G+AR技术,采用数字化传播方式,自创推出“云课堂——百节艺术慕课”,精准提供26种活动类型、112项活动项目。2024年,全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会就“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供需匹配度,探索县域“乡村文采会”做了具体部署,济源作为全省唯一试点,依托“济源文化云”,创新开展了“乡村文采会”工作。目前,乡村文采会的点单配送工作在稳步推进。济源正在逐步形成科技加持、数字赋能的文化惠民模式,对当下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社会化运营和数字化、精准化配送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四)设施提档升级,助推高质量发展。一是全市新增建成开放城市书房5座,图书馆藏书量年均增加2%,人均阅读量提升6.2%;公共文化流动服务点不断增加,流动服务深入社区、农村、学校,每年定期开展流动服务200余次;升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了16个文化分馆和16个图书分馆;555个村(居、社区)均配备有财政补贴的文化管理员,公共文化空间不断扩容。建造了村史馆等一批特色公共文化空间,让基层文化设施成为“展示乡韵、留住乡愁”的新品牌、新载体。二是不断引领示范区一体化建设的“文化+”融合示范,依托济源特色文化资源,有效促进了示范区城乡一体化文化党建融合、文化旅游融合、文化交通融合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提升济源文旅节会活动的品牌知名度、影响力,起到“文化+”融合的示范带动作用。创新开展对文化合作社的考核工作,激发了基层建设文化合作社的自主性,截至目前,全市有20%的乡村文化合作社被评定为三等以上;创立“乡创美拍”新品牌,逐步形成“一镇一品,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三是数字化服务逐步完善,公共文化云平台集合各级公共文化机构数字化资源,在空间上打破城乡区域分化,注册用户达到10万余人,覆盖全市46个文化场馆。持续制作发布线上艺术普及课程,浏览量达240万次,在线发布活动场次1713场,预约票数9万余张;累计开展公共文化活动配送218场,服务人次达6000余人次;开展群众文化直播187场,累计观看量达680万,新增数字资源量800G。实现了“服务数字化、信息共享化、城镇均等化、效能可视化”的目标。
二、“三馆”建设及运营情况
(一)济源市图书馆。济源市图书馆作为济源示范区公共文化服务的重要窗口,现有馆舍面积2.1万平方米,馆藏各类文献170余万册。设有期刊阅览室、少儿阅览室、视障阅览室、地方文献室、以及古籍书库、王怀让文学艺术馆等。在2009年至今的四次全国公共图书馆评估定级中连续被评为“一级图书馆”。全年(含节假日)免费向社会读者开放,周开放时间达66小时,现有持证读者6.5万人,每年接待读者60万人次左右,文献流通量近20万册次。近年来,图书馆不断深化服务内涵,延申服务阵地。通过打造《济图讲堂》品牌,助推全民阅读;打造“馆外服务点”品牌,深化全民阅读;打造“图书漂流”品牌,让山区孩子融入全民阅读;打造“悦科普”文化驿站,发挥科普基地职能。常态化开展“书香传递 经典共享”图书捐赠和“留住地方记忆 助力文化传承”文献征集活动,通过图书馆平台收集济源文化符号,不断丰富馆藏资源,完善社会服务,推动书香济源建设行稳致远。
(二)济源市文化馆。济源市文化馆位于文化城C区,馆舍建筑总面积9419.64平方米,室外活动广场6300平方米。设有展览区、多功能厅、音视频制作室、艺术培训区和非遗成果展示区等。馆内拥有美术、书法、摄影等专业展厅,提供文艺培训和民俗展览服务,具备开展声乐、器乐、舞蹈等各类文化活动的设施。文化馆通过搭建“百姓大舞台”,开设“公益培训讲堂”,举办“群星大展厅”,常设“公益小舞台”,大力开展非遗保护工作,建立数字文化馆等,不断创新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以品牌项目为抓手,全面推进免费开放和公共文化服务。先后被评为国家“一级文化馆”、河南省“先进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先进单位”、“惠民文化节”优秀组织单位等。
(三)济源市博物馆。济源市博物馆占地面积7330平方米,建筑面积3770平方米,展厅面积1400余平方米,是济源市唯一一家国有文物收藏、保存、展示、宣传、研究和教育的社会公共机构,2018年被中国博物馆协会评为国家三级博物馆。现展厅设基本陈列(《济之源——济源历史文明展》)、专题陈列(《馆藏历代钱币展》)、临时展览(年更新展览4-6个)三大板块面向大众免费开放。通过开辟“青少年活动中心”、举办拓片课堂、泥塑课堂、开展流动展览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等活动,持续培育和丰富公共文化品牌。此外,博物馆已实现数字化服务,观众可通过官方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体验360度全景虚拟漫游,自助讲解和WiFi覆盖,让更多人能够便捷地获取文化知识。
三、《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公共文化服务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大文化理念还未形成。《条例》明确了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公共文化服务综合协调机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对文化、新闻出版、教育、文物、体育、电影等政府组成部门的具体职责和任务进行了明确,同时也明确了发改、财政、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都要按照职能做好公共文化相关工作,但目前上下联动的机制还未完全建立。
(二)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力度不足。《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将公共文化服务活动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水平。目前,结合当前公共文化发展实际,济源公共文化发展同样面临着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例如,“济源文化云”是保障济源市公共数字文化工程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平台,受经费制约,截至目前,济源“公共数字文化工程”运维服务项目费用连年持续性压缩,平台运营面临无法持续的困境。
(三)公共文化服务工作人员、专业人才不足。《条例》规定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公共文化服务单位岗位职责、服务总量,以及公共文化设施的功能、任务和服务人口规模,指导和支持有关部门合理设置公共文化服务岗位,配备相应专业人员。例如,由于无相关制度、资金等扶持,济源面临着传统戏曲、传统民俗文化人才匮乏的问题。传统戏曲、民俗类商业演出市场较为萧条,特别是民俗文化生存空间逐步萎缩、传统艺人年龄老化、传承后继乏人。
四、深入推进《条例》实施的建议
一是持续加强政府的公共文化保障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对公共文化服务工作的保障责任,推动形成公共文化服务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大文化理念。
二是出台完善相关措施,鼓励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 科技馆、纪念馆等公共文化场所开展文化创意产品研发,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通过知识产权授权、文创产品销售等方式取得的收益纳入本单位预算统一管理,用于公益文化服务、藏品征集、研究开发和表彰奖励等,探索拓展公共文化服务场所的财政收入渠道,保障其长久发展,提供更优质的文化服务。
三是持续推动公共文化高质量发展,围绕“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深入挖掘特色文化地标、特色节庆活动、红色文化等资源,打造培育地方特色“公共文化品牌”,丰富 “行走河南·读懂中国”品牌体系建设。
在进一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之际,济源将继续围绕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推进文化合作社创新建设,进一步拓展布局更加均衡的公共文化服务空间、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内容、创新更加智慧的服务方式、激励更加多元的服务主体,逐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公共文化服务高效运行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