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新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发济源市‘沁园春’词牌,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品牌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沁园春”文化内涵的整理挖掘方面
“沁园春”作为中华古典词牌,虽属共用文学体裁,但其名称与济源历史文化关联密切,具备宣传潜力。我局将结合文旅工作实际,推动相关文化研究机构、文艺骨干团队、文化志愿者等社会力量,深入挖掘“沁园春”词牌与济源地域文化的历史联系,在群众文化活动中逐步植入相关内容,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二、关于在公共文化活动中融入沁园春文化内涵
在“文采飞扬绘家乡”乡村文采会、“咱村有戏”活动、“我的乡村文化合作社”才艺大赛等群众文化品牌活动中,积极引导文化志愿者、文艺骨干以“沁园春”词牌为体裁创作作品,结合济源山水人文进行展示和传播。后续将在群众文化展示、非遗宣传、展演活动中择机融入“沁园春”主题创作内容。
三、关于诗词进景区、进步道等项目化开发建议
您提出的如“沁园春诗词长廊”“沉浸式夜游演艺”“诗词主题线路”等建议,涉及景区建设、文旅招商、城市空间运营等多个领域,我局将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联、文旅集团等单位加强沟通协同,并在现有文化阵地、展览展示中积极推荐本地诗词作品,参与相关内容设计及群众动员。
四、关于“沁园春”文化IP传播方面
我们将在“济源文化云”平台及“济源公共文化”、“济源文旅”微信公众号等数字平台,探索以短视频、诗词朗诵、专题讲座等形式,对沁园春词牌、济源文化元素进行科普式推广,提升群众认知度和文化参与度。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富有启发性的建议。我们将继续立足本职,积极配合相关单位,推动“沁园春”词牌的文化传承发展,助力济源文化品牌建设不断丰富内涵、提升能级。
感谢您对济源文化旅游事业的关心支持。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