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210/2023-00102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3年07月27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3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上半年,文广旅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以创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抓手,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服务意识,有力保障了示范区文化旅游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2023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坚持做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按照《法治济源建设规划(2022-2025年》(济区法20222号)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济源示范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的各项要求,文广旅局主要负责人认真执行党中央、示范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工作要求,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确保法治经费落实到位,较好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二是全面落实普法职责,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带头作用。按照《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的通知》要求,持续推动学法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2023年上半年,局党组会议讨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5次,召开局党组会中心组集中学习3次,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反有组织犯罪法》旅游法》文物保护法《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和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效提高了局领导班子的法律意识,增强了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通过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征求相关部门和法律顾问的意见建议。2023年继续与河南剑光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任两位律师担任文广旅局法律顾问,让法律顾问更多地参与到单位涉法事项的监督指导,切实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2023年以来,共审核公共文化、文化产业、艺术等方面合同协议5件审核规范性文件2件,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政策文件2件。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监督管理。要求各科室(单位)起草印发红头文件,必须经政策法规科在发文签上签署审核意见,从源头上杜绝规范性文件漏审的可能性,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有效落实。2023上半年,完成涉及黄河流域保护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乡村文化合作社运行管理的补充意见》(济管文广旅〔2023〕1号)等规范性文件在河南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系统上进行了备案和补充完善。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了单位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专项评估工作。三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按照省、示范区有关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要求,持续推进文旅系统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落实,维护文旅市场公平竞争秩序结合工作实际,对上半年以来印发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进行了全面审查,共审查文件7件,有关政策措施中均未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符合公平竞争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四是高标准配合完成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工作。5月11日,示范区文广旅局相关工作人员赴洛阳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交流学习,学习借鉴了相关创建工作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工作举措6月下旬,组织召开了文旅系统创建动员暨任务清单分解会,保质保量完成了各项指标报送工作。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一是持续优化各项行政审批服务制度。开展“三集中、三到位”工作“回头着”自查自纠、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口语化和中介服务清查等工作,强化行政审批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质。组织召开剧本娱乐场所经营单位会议,传达国家和省关于加强剧本娱乐管理的通知精神,重点对《剧本娱乐活动备案指南》进行了相关解读,通过对各场所进行实地查看,全市7家剧本娱乐场所已全部颁发《备案登记证明》。为进一步支持旅行社恢复发展,落实国家文旅部、省文旅厅工作安排,及时与银行部门沟通,将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补足期限由2023年3月31日延至2024年3月31日。2023年上半年,行政审批业务办理事项均按时办结,无超期违规现象。二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推动政府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作用,落实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司法局提出的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的审核意见,对权责清单进行了更新完善,对新增政务服务事项及时进行调整,并完善了《办事指南》。三是不断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互联网+监管”系统事项管理和运行维护,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度,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加强文化广电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坚持处置与疏导结合、管理与服务并重,梳理完善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及防控措施清单、行政指导事项目录清单、行政调解职责事项清单,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为文化旅游市场主体打造公平宽松的市场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四)严格规范综合行政执法,做净化文旅市场守护者

一是加强日常行政执法监管,让执法更有力度。开展“闪电1号”行动、剧本娱乐专项整治行动、歌舞娱乐场所专项整治行动,坚持以拉网式排查与集中执法、专项治理相结合,重点查处文化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联合执法检查,联合洛阳市孟津区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小浪底公安局开展节假日小浪底景区周边旅游市场联合执法行动,确保全市文化市场平安有序运行。上半年,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公布一起、震慑一批,共立案案件10起其中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规案件2起,歌舞娱乐场所违规案件2起,营业性演出市场违规案件1起,未经许可开展旅游业务案件5起,办结9起,罚款52.65万元,有效推动文化市场打击违法违规工作不断深入。二是积极做好涉企执法问题整改,让宽严更有尺度。积极开展文化市场涉企执法问题自查,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认真钻研新时代文化和旅游市场新业态新模式、新要求,严把主协办案件的事实证据关、执法程序关、处罚裁量关,使行政执法更具合法性和合理性。同时,根据《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济法监字20237),对提出的现场检查笔录未告知当事人享有申请回避权利、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参加人员不符合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未列明裁量标准的具体内容等案卷评查存在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三是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让服务更有温度。树立“四个+”(党建+考核、管理+服务、处罚+教育、执法+普法)理念,彻底扭转“管理就是收费,执法就是罚款”的理念,坚持用服务型执法理念指导市场监管工作。严格落实首次轻微违规不罚要求,以教育引导为主、行政处罚为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行政指导,提供业态信息和发展政策等措施,引导业主规范经营。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四先两后”,即亮证在先、说服教育在先、指出违法事实在先、讲清处罚依据在先、处罚决定在后、回访和谈话指导在后。坚持以理服人、依法处罚,做到说透法理、说明事理、说通情理;在现场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告知、行政处罚、回访征询等环节都进行详细宣传讲解,做到执法到哪里,普法到哪里,服务到哪里。用“春风化雨”的服务提升工作效能,用“润物无声”的管理推进服务型执法。

(五)坚持学习实践相结合,持续提高执法队伍素质水平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上半年,组织系统执法人员参与线上线下执法培训6次,业务能力考试2次,参训率100%。培训学习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解读、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案卷制作规范)等。通过听取学习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专家、示范区司法局领导省内同行单位业务骨干专题授课,开展旅游监管暨执法实务培训班和案卷评查,以学练结合的方式,补短板、强弱项、勤练手、促提升,进一步提高了文广旅系统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二是开展对口交流强协作,推动互进互促共提升。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东西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计划(2021-2023)的通知》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广西壮族自治区与河南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方案〉的通知》的精神,5月21日至28日,广西河池市开展对口交流活动,旨在充分发挥“两地(广西、河南)三市(河池、信阳、济源)”各自在文化和旅游领域执法的优势,强化文化旅游领域综合执法交流合作,全面提升执法能力。培训期间,济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向河池市南丹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捐赠了价值2.3万元的执法装备,赵矿生同志就社会艺术水平考级执法实务进行交流授课,两地(广西、河南)三市(河池、信阳、济源)联合开展了文化市场检查。

(六)常态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持续优化文旅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培训。积极开展《民法典》、《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旅游法》、《文物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贯彻和宣传落实工作,持续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积极组织开展旅游领域法律法规普法宣传活动、未成年人防网络沉迷教育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平安济源创建活动,组织执法人员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18国际博物馆日、5·19中国旅游日等重要节点到文旅市场、学校、社区、街头开展宣传,通过济源文旅公众号、局机关门户网站积极推送《民法典》、《社区矫正法》、《反垄断法》等内容解读,进一步扩大宣传范围、保证宣传效果,营造良好文旅市场法治环境。二是重点加强行政审批人员、行政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工作。把依法行政主体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坚持把法制宣传与业务培训结合起来,强化全局干部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文化、广电、旅游、文物等与工作密切相关的专业法律法规的能力。三是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规范文化市场经营秩序的重要内容。根据文旅市场主体特点,采取业务对口、学用一致、因人施教的方法,加强对经营业主法律法规的学习。通过发放宣传册、张贴宣传页、网络媒体宣传等方式,深入各文化市场经营场所、校园周边、居民社区,开展拒绝盗版、净化艺术品市场、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等集中宣传活动,加大执法监管成效宣传,树立良好的文化执法形象。上半年,累计发布各类文化执法宣传信息30余篇,发放宣传册、宣传单页3000余份,张贴宣传页400余张。

二、存在问题

一是包容审慎监管体制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对包容审慎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对监管中发现的具体问题进行风险评估和科学研判能力有待提升。

二是随着网络市场繁荣、高新技术的运用和文旅业态多样化的发展,文化和旅游市场执法工作面临很多新形势、新挑战,新领域新行业的案件查办能力亟需提升,特别是在查办网络案件方面,缺少有效的办法和成功经验。

“放权赋能”改革后,部分行政执法事项下放镇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监管联动协作机制亟需完善和健全。

四是随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推进,新人员的转隶近三年来,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整体队伍体制尚未理顺,人员身份尚未统一,开拓创新意识、干事创业信念、人员凝聚力都有待提高。

五是文广旅系统法律法规学习教育还不够,开展集中培训受工作冲突影响较大,学法普法的氛围还需要进一步营造。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优化“包容审慎监管”体制机制,通过分类监管、精准监管,提高风险防控能力,推动“包容审慎”健康发展,营造适宜市场主体发育成长的营商环境,促进文旅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快速发展,推进建立新的经济结构和增长格局。

二是以依法行政示范单位、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等创建工作为契机,加强和规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装备配备,有效促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伍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

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源市镇(街道)放权赋能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区办发〔2020〕62号)等文件要求,通过持续培训指导、完善会商协作制度、畅通协调配合机制等,推动上级权限放得下、镇(街道)接得住。

四是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业务培训、岗位练兵、技能比赛、联合办案等活动,进一步加强全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五是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八五”普法工作安排,不断创新丰富文广旅系统法制宣传活动开展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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