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210/2021-00031
主题分类: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
发布机构: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7日
标  题:
​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政策解读

一、清理背景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文广旅局根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济管办明电〔2020〕12号)要求,组织开展2019年12月31日前制定并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起草过程

    在文件起草时,通过学习《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济管办明电〔2020〕12号)等要求,下发了《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广旅局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按照“谁起草、谁清理”的原则,要求机关各科室重点围绕与机构改革相冲突,不适应“放管服”改革要求和优化营商环境,内容与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有关规定不一致,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工作任务已完成以及已被新规定涵盖或者替代,应当宣布失效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三、主要内容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清理结果如下:《中共济源市委宣传部、济源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济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济源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级)建设和服务规范的通知》(济文广新〔2017〕129号)等3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济源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济源市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济文广新〔2018〕115号)文件宣布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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