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005692210/2024-00177
有 效 性:
有效
发文机关:
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发文字号:
济管文广旅〔2024〕125号
标  题: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
成文日期:
2024-09-25
发布日期:
2024-09-25
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若干补充意见的通知

各镇(街道)文化旅游工作管理部门、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省文旅厅近期指导精神,为打通审批工作中的堵点,创新工作方式,优化办理流程,持续推进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准入工作,结合济源实际,我局对《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方案》部分项进行补充。现将具体补充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关于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资金监管方式补充意见的通知

          2.关于济源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核备案流程补充办法的通知

      3.××镇(街道)相关机构名单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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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电话:0391-6633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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