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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 文章作者:
  • 文章出处: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6-04-13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监管效能,促进我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一、检查主体

济源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二、检查对象

本计划检查对象为济源市辖区内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领域的市场经营主体。

三、检查方式

本年度的行政检查将采取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和触发性检查相结合的方式,探索应用非现场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助力营商环境。

(一)日常检查

以“双随机、一公开”作为主要监管手段,全年开展两次“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计划5月份开展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9月份开展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按照信用等级A级抽查比例不低于1%,信用等级B级抽查比例不低于3%,信用等级C级抽查比例不低于10%,信用等级D级抽查比例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市场经营主体。

(二)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以执行上级部门部署的专项检查任务为主,结合我市市场特点,针对特定领域或突出问题开展,在专项行动期间,按照上级专项行动要求,各执法大队按照以下五个原则确定专项行动期间检查的市场经营主体,并制定月检查计划,经支队统一汇总后报局政策法规科,每月上报月计划,报批后实施检查。

1.根据企业信用等级,信用等级为A级的不列入专项检查计划;

2.一年内因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触发性检查等已经检查过的企业,无违规的,不列入专项检查计划里;

3.一年内因日常检查、专项检查、触发性检查等已经检查过的企业,有违规的,列入本次专项检查计划里;

4.辖区有新设企业,未开展过行政检查的,列入本次专项检查计划里;

5.在寒暑假、节假日等文化旅游市场高峰期,适当加强市场巡查力度。

(三)触发性检查

触发性检查以举报投诉、上级转办交办、部门移送、媒体曝光、数据监测发现线索等情形为触发条件,依法即时开展,主要包括12345政务服务热线、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举报事项,上级部门交办、督办、转办的违法违规线索,媒体曝光、网络舆情反映的文旅市场突出问题,案件调查取证,日常检查、专项检查中责令改正事项的复查等。

四、检查内容

遵循“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检查内容紧扣各领域的核心监管要求,确保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经营主体资质:证照齐全有效、备案信息真实有效;

(二)经营行为规范: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无超范围经营、无违规承接业务;

(三)内容安全监管:文化产品、演出内容、广播电视节目、网络信息导向正确,无违禁内容;

(四)未成年人保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落实禁入规定;

(五)旅游市场规范:不规范签订及不履行旅游合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等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年度检查计划,确需调整的应按规定程序报批。全面落实“豫企码”扫码入企规定,实现“无码不检查、检查必亮码、结果可追溯”。

(二)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坚持公正文明执法,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三)加强协同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综合查一次”,联合市场监管、公安、消防、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干扰。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