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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春节旅游消费及安全出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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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0-01-15

2020年春节假日到来,新年伊始,返乡出行、假期出游高峰将至,为确保广大旅游者随团出游高兴而去、满意而归,度过一个美好愉快的假日,济源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发布旅游消费及安全出行提示如下:

一、认清旅行社资质。选择跟团出游的市民一定要选择信誉度高、诚信度好的旅行社,同时要选择行程内容与价格相符的线路产品,切忌一味追求低价的旅游产品,不要因为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要与旅行社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理性消费,不冲动购物,不贪小便宜,谨防上当受骗,购买商品时索取发票(收据)等商家凭证,作为维权依据。

二、警惕“旅游陷阱”。岁末年初,一些经营者往往以“感恩答谢”“回馈老客户”的名义,通过组织老年人参加免费的招待会、恳谈会、健康讲座、专家义诊等活动,赠送礼品及免费旅游;或开展以微信朋友圈点赞等形式来免费领取港澳游、海南游、泰国游等为噱头的微信宣传活动。“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不具备组织旅游业务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以“获奖”、“赠送”、“低价”等形式的旅游宣传活动,广大市民游客一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避免上当受骗。

三、注意出游安全。出境旅游及国内长线旅游时,应避免携带大量现金,可多用银行卡消费,尽量不佩戴贵重饰品,防止引起不必要的麻烦;请务必妥善保管身份证、护照、签证和入境卡等重要证件,留存有关复印件;游览观光时,服从领队和导游的安排,紧跟团队,不要擅自脱团;慎重参加带有刺激性、危险性的活动项目,量力而行,服从安全人员的指挥;如发生盗抢等不法侵害,注意首先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应第一时间报警或向我驻外使领馆求助。

四、遵守团队纪律。游客在游览参观过程中,应注意听从导游安排,加强时间观念及团队意识,不要因为游客个人的迟到而影响团队旅游行程和其他游客的权益。应记住集合的时间、地点,导游的联系方式,车辆的停放位置、车型车号及颜色等,方便及时与团队汇合。

五、谨慎选择退团。旅游消费需要事先签订旅游合同,这对于保障游客权益尤为重要。市民朋友在选定某旅游产品线路时,不管是实体消费还是网上订购,尽可能在付款前与对方签订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及双方责任。一旦出现纠纷,维权更有底气。但是,即使签订了旅游合同,市民朋友因自身原因确实无法参团的,也可以提出退团,不过需承担机票、酒店预订等实际发生的费用,且退团通知应尽早告知旅行社。

六、增强保障意识。旅行社责任保险只是针对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它不能涵盖旅游者在旅游期间发生的所有意外事故。建议游客在出游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购买保险产品时要问清理赔范围,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注意索要发票、保单或保险号。建议游客出行前关注旅游航班起、降地的天气状况,并以此为依据购买航空延误险,这样即使天公不作美,延误险的赔付也能弥补损失。

七、坚持文明出行。游客出游时要从自身做起,遵守《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文明旅游公约》等文明行为规范,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自觉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古迹,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特别是有特殊宗教习俗国家或地区的风俗习惯,避免因言行举止不当引发纠纷,遵守我国及相关目的地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做到讲文明,知礼仪,重礼节,懂礼貌。

八、理性处理纠纷。游客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游客与旅游经营者发生纠纷,可以与旅游经营者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请保留好旅游合同、发票、行程单及旅游投诉信等有效证据和材料。在合同结束90天内可拨打全国旅游服务热线12301进行投诉。同时,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切不可采取拒绝登机、登车、登船等过激行为,人为扩大事态或纠纷,导致旅游活动不能顺利进行。

济源市旅游综合执法支队

20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