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旅行社、酒店: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新发展格局下河南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豫发〔2021〕23号)文件精神,赋予县(市)255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其中涉及文旅工作权限共计30项。为进一步做好下放承接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经研究,第九项“旅行社、酒店统计调查”拟纳入我局内部管理事项,现将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调查对象
全市各旅行社、星级饭店
二、填报途径
各单位使用账号和密码进入全国旅游监管平台,选择旅行社管理系统或星级饭店管理系统进行填报。
三、统计调查分类和时间安排
旅行社统计调查分为季报和年报2种,饭店统计调查分为月报、季报和年报3种;月报工作在次月的10日前完成,季报工作应于 4 月、7 月、10 月和次年 1 月 10 日前完成,年报工作应于次年的2月10日年完成。
四、相关要求
1.加强法规学习。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和《旅游调查统计制度》,充分认识旅行社、饭店统计调查是国家统计调查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了解和掌握我国旅游企业的基本情况,制定政策和进行宏观经济管理的重要依据,是旅游企业的责任和义务。
2.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报送。
3.加强督促和审核。文广旅局将根据旅行社、饭店统计调查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加强督促和审核力度,严格审核旅行社填报的数据,保障数据真实、准确。
2021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