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 收藏网站 |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动态  »  公告公示

关于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线索征集的公告
  • 文章作者:
  • 文章出处: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5-04-22

为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整治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切实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专项整治,现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一)导游乱象问题

1.未取得导游证的人员擅自从事导游活动;导游人员未经旅行社委派,私自承揽或者以其他方式直接承揽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

2.导游人员擅自增加或者减少旅游项目,擅自变更接待计划,擅自终止导游活动。

3.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向游客兜售物品或者向游客索要小费。

4.导游人员进行导游活动,欺骗、胁迫游客消费或者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游客消费。

(二)强制消费问题

1.在旅游过程中,导游以各种方式诱导、强迫游客消费,安排强制或变相购物、另行付费旅游项目。

2.导游与商家串通收取回扣,虚假宣传旅游商品,强迫、欺骗或诱导游客消费。

3.导游存在诱导、强迫游客参加自费项目或索要小费,言语攻击、服务态度低劣等。

二、征集方式

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天):0391-12345;

济源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0391-8320058。

三、注意事项

为便于核查处置,请各位市民、游客提供线索尽量详细,包括违规行为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录音、合同、缴费记录、票据等),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相关个人信息将严格保密,确保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温馨提示

请广大市民游客旅游出行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签订正规旅游合同,切勿轻信微信群、抖音、QQ群等网络发布的低价旅游广告,避免上当受骗。发生旅游纠纷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在旅游行程中,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避免前往未开发区域。如遇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问题,请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投诉举报。

济源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将以此次整治为契机,进一步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希望广大市民游客积极参与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共同营造平安和谐旅游环境。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