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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普法责任清单
  • 文章作者:
  • 文章出处: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发布时间:2025-09-03

单位名称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普法措施

济源示范区文化广电

和旅游局

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

二、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博物馆条例》等。

三、地方性法规。《河南省广播电视管理条例》《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办法》《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促进条例》《河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

四、部门规章。《旅游安全管理办法》《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娱乐场所管理办法》等。

1.   系统内普法对象:示范区文广旅局全体工作人员,重点为执法人员和承担具体业务的相关工作人员。

2.系统外普法对象:社会公众、社会从业人员以及相关从业机构。

1.制定局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组织局班子成员每年不少于4次集体学法。

2.开展普法知识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法治宣传活动。

3.利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展通用法律法规和文旅市场各行业领域的相关普法宣传和“以案释法”案例宣传。

4.组织开展1次法治专题培训。

5.在普法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页、设置版面等方式,加大对社会公众的法律宣传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