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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范区文旅局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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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21-09-24

 

 

为深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9月23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在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学习室开展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局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全体人员、文物管理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共30余人参加,示范区文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田孝军主持。
此次培训邀请济源市剑光律师事务所郑祥峰律师就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内容进行了讲解。郑律师从行政处罚的概念、行政处罚的种类、规范行政处罚设定、科学配置行政处罚权以及明晰行政处罚的适用规则等方面,通过案例分析、新旧法对比等方式进行了详细解读,参训人员从中学习到了有效管用的实操技巧,此次培训为文旅系统法治建设整体水平提升发挥了积极作用。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了全市文广旅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高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依法执法水平。

 

 

会上,田孝军就济源文旅系统更好地贯彻落实新《行政处罚法》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真组织学。要认真学习行政处罚法,充分认识这部法律的重大意义,在学懂、弄通、悟透上下功夫,营造好浓厚的学习氛围。二要结合工作悟。做到学有所思、学有所想,要深刻领会新《行政处罚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原则,熟悉和掌握各项具体规定和操作方法,多交流、多讨论,为我市文化旅游市场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三要严格落实用。做到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加强监督检查和开展案卷评查工作,确保新《行政处罚法》在文化旅游市场执法过程中高标准贯彻落实。
培训结束后,邀请郑律师一同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推行不予行政处罚以及从轻、减轻行政处罚清单的合法性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