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26号)和《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济管办明电〔2025〕5号)的有关要求,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对2024年12月31日前公布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示并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期15天,公示期内,对清理结果如有意见反映的,请以书面形式,于2025年5月9日前向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反映。
地址:第二行政区5号楼314室
电话:0391-6633714
附件:《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025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