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集中开展全省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闪电1号”行动的通知》(豫文旅综执〔2023〕7号)文件要求,结合“三零”单位创建和市场安全隐患排查,济源产城融合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于3月21日15时至3月22日15时,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了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闪电1号”行动。
此次行动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和校园周边出版物市场为重点。
一是重点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和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等禁止内容的营业性演出活动。
二是重点查处学校周边书店、书摊销售含有暴力、封建迷信、色情内容的图书及刊物、非法出版物等违法经营行为。
三是重点查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不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身份信息,网吧经营者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等违法经营行为。
“闪电1号”行动期间,示范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检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2家、歌舞娱乐场所8家、已备案营业性演出活动5场次、校园周边书店5家、文具店6家,未发现违法行为。
行动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对场所经营者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法规宣传,要求其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自查,加强员工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依法依规经营,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文化环境,切实提升广大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